近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起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田某。田某系淮北某商贸公司法人代表,其利用自己的身份,捏造事实,要求和被害人合伙做生意,骗取被害人陈某钱财70余万元,后将该款用于还账和挥霍。
2015年5月份,田某找到被害人陈某,称自己在卫生厅的平台上中标了,是淮北市人民医院的骨科耗材的标,可以赚大钱,要和被害人一起干,并要求被害人投资100万元,并声称给被害人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2015年6月份陈某贷款70余万元汇到田某的公司账户上,田某收钱后一直拒绝和被害人签合同,并告诉陈某说,他的钱和自己的钱一共200万都交给淮北市人民医院作为保证金了。被害人便要求退钱,田某也一直推说钱押在人民医院,直到2016年5月,被害人到淮北市人民医院一问根本没有这回事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但钱财却已被田某用于还账和挥霍。
田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检察机关依法批捕了该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投资前要详尽了解投资对象的信誉和钱财去向,确定方案的可操作性方可投资,否则可能竹篮子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