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锋博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组干综字[2015]10号通知,李锋博同志任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田春雷同志任县检察院办公室(计财装备科)副主任(副科长)。
特此通知。
组织干部科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