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 ,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儿童、学生合法权益,积极与教育部门配合行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5月23号,濉溪县检察院联合濉溪县教育局先后到濉溪县铁佛中心学校、海孜矿中心学校、临涣镇中心学校等校区开展校园安全调研督导活动,以切实行动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
本次活动重点检查了学校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招录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前科情况、是否有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活动、学生寝室外围、教室、活动室等重点区域是否存在监控盲区等问题,对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中小学进行重点监督落实。
在活动过程中,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听取了校方反映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分别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各学校负责人当场表态立行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调研督导活动,及时发现校园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联合教育部门督促校方及时整改到位。接下来濉溪县检察院将与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工作标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定位,认真做好“一号检察建议”在濉溪县落地扎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