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多措并举,集中人力对全院办结的258件案件全部进行覆盖式评查,进一步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明确案件质量评查专门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安徽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的规定(试行)》等规定,该院设立案件评查办公室,抽取优秀的业务骨干担任评查员,对办结的案件进行常态化、专业化、公开化、公平化的评查,切实履行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
创新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就工作实际情况,建立程序运作和评价标准体系,设置科学的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方法,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涉案财物处理、卷宗装订、司法责任制等方面全面评查案件质量。坚持交叉评查、重点评查、集中评查相结合,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实效。
聚焦整改,务求评查实效。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及时有效转化,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义之所在。该院对评查中发现的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不规范等问题的案件,及时总结分析,反馈到相关部门及案件承办人,要求限期整改,不断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计分析,以此促进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
据悉,濉溪县人民检察院自2017年启动案件覆盖式评查举措以来,一直在落实推进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调整方式,力求以最佳工作模式全力做好检察工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案件质量评查为视角,积极探索评查结果转换机制的构建,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计入干警执法档案,以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新时代“四个濉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