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汝江等三位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2014年12月组干字[2014]117号通知:
袁汝江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科长(主任);
王振峰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郑家良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特此通知。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