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对一名涉盗窃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其送往洪南中学(未成年人专门学校)进行为期6个月的跟踪帮教。这也是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牵头将涉罪未成年人送至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案件。

“你好,请问是小明的父亲吗?小明涉嫌盗窃罪,我们要依法对他进行讯问,你作为法定代理人应到场参与。”
“这个孩子,我是太失望了,以后他的事情,不要再来找我们……”
2026年4月,未检办检察官在办理小明涉嫌盗窃案时,发现这已不是他第一次作案。在此次盗窃行为之前,小明已有两次盗窃前科。当承办检察官通知小明的父亲时,他直接表示不再想管小明的事情。
经全面开展社会调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因父母离异后各自重组家庭并育有子女,从小跟随祖父母共同生活,父母未能给予小明陪伴及关爱,祖父母年迈,精力、能力有限,又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管教。家庭监护体系严重缺失,长期处于脱管状态导致小明夜不归宿,长期混迹娱乐场所沾染恶习,最终实施犯罪。
针对上述情况,未检办依法启动不公开听证程序,邀请侦查人员、辩护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小明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因小明刚刚年满16周岁,盗窃金额较小,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理由,我院依法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虑到自身有强烈的悔改意愿,但存在家庭监护缺位、自我约束能力不足、行为认知存在偏差等问题,常规帮教模式难以实现精准矫治、有效纠偏,而专门学校能够提供稳定专业的教育矫治环境,符合其最佳利益。
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检办主动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及专门学校,就入学程序、跟踪帮教等具体事项进行协调,目前,小明已顺利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帮教,我院与学校针对小明的情况细化了帮教方案,为其提供行为规范教育、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及文化学习等综合矫治措施。后续我院将持续跟踪其思想动态与矫治效果,确保帮教考察实质化运行。

此次专门送教工作是检察机关针对家庭监护失效、有多次违法前科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矫治的重要举措。未检办将以此案为契机,深化与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织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努力让每一个迷途的孩子都能找到归航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