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第四季度支出情况
时间:2019-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第四季度支出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季度支出数 累计支出数 备  注
合计 2.68 14.46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0.17 1.5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51 12.9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1 12.92  
         公务用车购置  0 0  
文字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4.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1.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2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85%,主要原因是:监委转隶,用车减少;本季度无购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