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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6-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之十二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检验检察履职成效的关键之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619件,先后获得“国字号”集体荣誉3个、个人荣誉6个,省市级集体荣誉5个、个人荣誉11个,6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8项工作成果获省级以上平台转载,3篇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一、驱动“发展引擎”,以法治之翼助力濉溪安澜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融入守护社会安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治理全过程,以实打实的司法举措为濉溪发展保驾护航。

织密社会稳定“平安网络”。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255件333人,批捕196件243人;受理审查起诉723件971人,提起公诉634件870人。其中,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13人;持续打击“盗抢骗”犯罪,起诉350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91人、不起诉18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74%,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以铁腕手段铲除社会毒瘤,起诉涉恶犯罪12人。积极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25人;严格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部署,起诉行贿犯罪3人。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缩短4.24天,保障公平正义更好实现。

激活营商环境“一池春水”。深刻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核心命题,依托“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撤销违规案件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起会签《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四方协作机制》,开展“送法进企”15次,把专业检察服务延伸到企业发展“第一线”。加强涉企社区矫正管理,推动简化审批流程,保障3名涉企社矫人员外出经营。针对虚假诉讼乱象开展专项治理,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守护市场公平。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1],受理案件14件,综合履职率达42.11%,同比提升17.67个百分点。县检察院获“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称号、6人获“有功个人”称号,1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不起诉决定书获评省级优秀文书。

化解人民群众“案涉纠纷”。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作为“一把手”工程,受理控告申诉线索147件,其中立案监督18件、审查民事行政监督申请16件、核查上级及信联办交办案件48件,均依法依规办结反馈。积极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助力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24件。院领导牵头办理首次信访“三类案件”[2]及其他重要信访案件68件,期限内答复率为100%。坚持矛盾化解与纾困解难同步推进,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

二、筑牢“监督防线”,以精准之力守护公平正义

紧扣“素质能力提升年”工作要求,聚焦诉讼、执行等关键环节,通过精准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夯实平安法治根基。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持续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52件,纠正漏捕漏诉31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88份,采纳率为100%。强化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4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均被法院采纳,刑事诉讼监督九项核心业务质效均位列全市首位。刑事执行监督贯穿刑事检察全流程,办理监督案件89件,纠正混管混押、不及时送监等问题41次,开展“捎买带”专项检察10次。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有序开展,纠正脱漏管情形8起。激活《刑法》第43条拘役罪犯“回家权”,推动全市首例相关权益落地。密切跟踪财产刑案件移交、立案、执行等环节,及时纠正问题16起,维护司法权威。

民事检察纵深发力。聚焦民生保障核心领域,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8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获全部回复并采纳。深化“工会+检察”协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8件,成功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31.79万元。强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5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推动“法律白条”逐步清零。针对金融转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加强金融领域及涉人格权纠纷类案监督。

行政检察靶向施策。找准行政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办理监督案件23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件。深化行刑反向衔接[3],办理相关案件154件,提出检察意见78件,均同步抄送司法行政机关,确保涉案人员“出刑入行”依法规范。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等方式,强化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协作,依法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行政争议6件。围绕社会保障领域执法司法痛点难点问题,对执行立案、审查、裁定开展全流程监督,依法对3起行政行为违法情形予以纠正。

公益诉讼检察强基扩面。准确把握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公益诉讼检察定位,办理案件128件,立案9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6件,制发检察建议43件。组织开展大运河“三名”保护专项行动,针对陈家老屋、山西会馆等6处文物保护问题,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并对2家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主动与文旅部门会签《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构建长效化保护格局,并助力申请2026年度文物修缮专项资金2000万元。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英烈保护协作机制,精准制发检察建议2件,推动英烈忠骨迁入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安家”,办理的“督促认定、保护散葬无名烈士墓”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锚定“民生坐标”,以暖心之举传递检察温度

通过监督建议、协同共治,让检察服务更合民生、更具温度,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聚焦食药生态,守护群众“幸福指数”。守牢民生保障防线,办理生态环境与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针对兽药滥用、执业药师挂证等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依法规范行业经营秩序。聚焦涉水领域非法采砂、汽车拆解行业污染等生态痛点,制发检察建议17件并推动落实治理措施。持续加大对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情系未成年人,构建护苗成长“防护墙”。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6人,提起公诉18人并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主动融入“红淮护苗”专项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2人,提起公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21人、不起诉8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观双堆革命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开展“法治进校园”、开设“法治第一课”共计52次。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质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2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办理的“赵某某猥亵儿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

助力基层治理,擦亮“检‘茶’・‘枫’彩”品牌。通过“力度解纷+温度司法”持续亮化“检‘茶’・‘枫’彩”品牌效果,依托派驻临涣检察室办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民生案件59件,其中28件经听证作相对不起诉决定、2件上门听证减轻群众诉累。以高质效检调对接促成15件案件调解,摸排并转交司法救助线索3件,消融基层矛盾坚冰,促成案结事了人和。深入临涣茶馆开展“茶桌普法”,用乡音事例讲清法律条文,通过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案等方式,让检察担当看得见、摸得着。“检‘茶’・‘枫’彩”品牌工作成果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四、锻造“检察之为”,以过硬之资巩固履职基石

县检察院通过搭建成长平台、完善练兵载体、深化内外协作,全方位锤炼干警履职本领,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政治建设“走深走实”。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落实系统化、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全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8次、集中学习63次,实现政治理论学习全员覆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学、查、改”一体化工作要求,领导班子带头查摆问题60条并全部整改销号。牢牢把握市委巡察、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契机,以动真碰硬的态度狠抓落实,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的17个问题正稳步推进销号。

检察管理“抓实抓细”。紧扣检察“大管理”格局要求,筑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153件并每月专项监督填报质量。通过“自查+评查+督查”形式提升办案质效,评查案件350件,整改问题237处。数字检察赋能管理成效显著,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协助办案94件,数字框架搭建及基础覆盖任务全面完成。

队伍建设“育优育强”。深化检校合作,与淮北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建“实践教育基地”,打通理论与实务融合渠道,开展业务交流4次。接续搭建“阶梯式”人才培养平台,打造“濉检菁航社”青年品牌,组建重点业务“攻坚队”,组织濉溪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优秀法律文书竞赛等活动,优化干警培养路径、提升专业履职能力,6人在省市级业务竞赛中荣获标兵、能手称号,队伍建设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向人大及县委专题报告检察工作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44人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19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2件,实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组织召开公开听证171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208件次,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通过“两微一端”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发布原创信息283条,阅读量达11.9万人次;根据真实案例拍摄普法微电影《迷雾中的灯塔》,获“2025年安徽省青少年法治文化作品”一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建设与检察办案实践结合不够紧密;二是服务大局契合度不高,履职举措时效性欠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监督质效与数字赋能不足;四是检察服务不够精准,群众关切回应不够全面;五是“人才强检”工程推进成效不明显,纪律作风与激励机制仍需完善。对此,我们将深入研究、全力解决。

2026年工作思路及主要任务

2026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最高检“高质效办案”核心要求,找准服务保障“八大工程”切入点,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以务实检察举措助力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铸忠魂强根基定向领航。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全面压实政治监督责任,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关切的重点案件同步开展“三个效果”研判。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健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衔接转化机制,将监督意见转化为履职实效。

二是护发展优服务赋能大局。从严从快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重大恶性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反腐败协同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项履职,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开展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专项监督,守护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基。

三是提质效严监督守正司法。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重点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严格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规范抗诉、再审检察建议适用。深化数字检察赋能,研发监督模型破解“线索发现难”问题。常态化开展案卡填录等专项核查,夯实业务管理基础。

四是惠民生办实事彰显担当。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办理机制。进一步扩充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功能性板块,构建“教育、帮扶、就业、心理”四位一体的功能体系。严厉打击冒充公检法诈骗、保险诈骗及其他新型诈骗,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推动解决黑臭水体污染、老旧小区安全隐患等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建铁军正风纪励能笃行。全力实施“人才强检”工程,搭建专题培训、岗位练兵、检校合作三大培养平台。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廉政督查全覆盖。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办案质效、群众满意度纳入核心考核指标,细化奖惩举措,充分激发干警担当作为活力。

岁华不负躬耕志,骏驰法途向新程。县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对标濉溪县“十五五”工作部署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紧扣全县“保十争百”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奋力交出让县委放心、群众满意,让法律彰显权威的优异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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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词 解 释

[1]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是指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专业化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也是更好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而开展的工作机制创新。

[2]三类案件: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的三类疑难信访案件,即首次向检察机关申诉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监督案件。

[3]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4]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发现法定领域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经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2026年1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