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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堂研学明尺度 协同会商提质效——濉溪县监检法学习两高新司法解释暨提前介入工作及案件研讨会召开
时间:2026-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持续深化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一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标准,破解办案实践堵点难点,4月27日下午,濉溪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检察院四楼会议室联合召开监检法学习两高新司法解释暨提前介入工作及案件研讨会。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仲涛主持,县纪委常委侯天涯、县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刘彪等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丁峰、刑事审判庭庭长魏言莉、副庭长宋建国,以及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参会。

会上,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黄梦艳领学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精准解读条文核心要义、证据标准与定罪量刑等内容。与会人员依据《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专题研讨提前介入、案件协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流程、凝聚共识。

在案件研讨环节,监检法三方围绕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论证,厘清办案思路。自由讨论中,各方就“到案经过”的规范表述、提前介入工作流程优化等实务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并达成多项共识,为后续类案处理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会议最后,仲涛作总结发言。首先感谢濉溪县纪委监委、濉溪县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此次会议务实高效,通过“同堂研习、同台会商”凝聚了工作合力,取得了良好会商效果。希望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监检法三方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将会议共识转化为办案实效,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携手为濉溪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