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工作成效。8月12日下午,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关于餐饮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座谈磋商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仲涛主持会议,濉溪县商务局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部门(以下简称未检办)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详细说明了此次磋商的目的、意义及法律依据。近期,本院在办理多起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发现,多名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或被侵害前有饮酒行为,进而发生刑事案件的事实,导致广大未成年人群体利益受到侵害。我院未检办将该线索予以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磋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在未检办干警说明情况后,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积极配合其他行政部门落实解决。双方就问题成因与如何更好的预防进行了交流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商务局表示,下一步将与其他行政部门合力,结合疫情防控对本县餐饮经营部门全面摸排,加大对辖区内经营烟酒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统一规范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的警示标识,全面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此次座谈磋商会是我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体现,也是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公益诉讼方面的有益探索。同时也促进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加深对彼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实现了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大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