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严重超载 核载5人竟挤22人
濉溪县首例校车超载危险驾驶案被提起公诉
近些年,关于校车超载的新闻屡见不鲜。濉溪县就有这样一名驾驶员,驾驶5座客车接送21名学生上下学。因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害公共安全,3月7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2016年6月11日17时50分,濉溪县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濉溪县孙疃镇一路段,一辆客车发生自燃。交警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并会同相关人员将火扑灭。
经查,当天16时50分许,张某某驾驶套牌车辆,载带21名某学校学生沿濉溪县孙疃镇四里村路段由北向南行驶,发生车辆自燃。幸好张某某及时发现,安全疏散所载学生,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经调查核实,该车核定载客5人,车辆自燃前实载人数为22人,超过额定乘员340%,属严重超载。这是2016年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严重超载纳入危险驾驶罪以来,该院提起公诉的首例危险驾驶案。希望从事校车业务的各位驾驶人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要本着爱惜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勿超载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