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同庄一户人家门口停放的电动车没拔钥匙,头脑一热悄摸地就给开走了,随后停在自家院内用雨布盖着。自以为无人知晓的朱某,却因失主手上的遥控报警器,现出原形。
2016年12月23日晚8点,朱某某将自家电瓶车存放在家门口,发现被盗后在第二天通过对门邻居家门口的监控发现,嫌疑人驾驶其丢失的电瓶车往北行驶,沿着这个方向,朱某某又找到了下一个监控,就这样一直跟踪,最后按下手里电动车的遥控报警器,寻着报警声发现了其电瓶车被停在同庄北边一废弃屋内。朱某某随即报警。
现场,铁佛派出所民警将该电瓶车从该废弃屋西南角起获,该电瓶车被用塑料布掩盖在该废弃屋的,并确定该废弃物为朱某所有。
听到风声的朱某,没敢再回废弃屋,一直在外躲藏。同月27日,朱某来到铁佛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盗窃电瓶车一事供认不讳。经查,40多岁的朱某,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1983年、1987年、1993年,分别因流氓罪、强奸罪、盗窃罪入狱。此次被盗的电瓶车,经濉溪县物价局鉴定价值1463元整。
2月28日,公安机关以朱某涉嫌盗窃罪移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