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聘听证员的公告》,基于检察听证实际工作需要,我院日前决定,在公告发布拟聘用30名听证员的基础上,增加15名听证员,共计45名听证员。
经单位推荐、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确定丁桂平等45位同志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拟聘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27日-8月7日。
对拟聘人选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7日前向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反映。
联系人:许安琪,电话0561-6065068,邮箱 sxjcy12309@163.com。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