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强、施宏波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2017年1月濉人常[2017]15号通知:
任命:
毛强同志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免去:
施宏波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