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锋博等五位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2016年6月濉人常[2016]21号通知:
李锋博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杰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秀丽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前进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开阳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通知。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