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大胜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2016年3月组干字[2016]2号通知:
张大胜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宣传教育科科长;
王广文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临涣检察室主任;
徐 江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免去:
张大胜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广文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