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开展“宪法进企业、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
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仲涛带队深入安徽濉溪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濉溪县临涣镇沈桥村,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通过法律普及、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律宣传册等形式,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教育引导企业和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进基层活动,立足监督职能,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在职工群众中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