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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企协作同堂会商  共筑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时间:2024-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口子好酒,天下知名。制售假冒口子酒可在短期内获得高额非法利益,这也导致侵犯口子酒商标的犯罪十分猖獗,严重侵害了口子酒业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滋长了不良的社会风气。面对制售假冒口子酒在淮北蔓延的严峻现状,淮北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具体实践中,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8月22日,在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联络站召开了一场知识产权保护会商会议,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星海、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仲涛、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口子酒业打假办及相关知识产权业务骨干参会。会上,主要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口子酒”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质效进行同堂会商,并形成以下意见:

第一,确保取证程序“严”。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要保证取证要完整,物证的固定、移交、处置要规范,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中关于鉴定机构是否具备法定资质和条件、鉴定人是否签名、鉴定人员数量是否合规、鉴定内容是否详细明确等细节要重点审查,确保鉴定机构提供的鉴定意见科学、权威、有效、可靠。

第二,确保办案效果“实”。严格保护落实不够,是办理知识产权案件面临的主要矛盾。检察机关要主动强化“侦诉审”工作衔接,在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不仅要从建议的主刑层面对侵权假冒的犯罪人员进行从严惩治,还要根据违法所得数额依法确定罚金,让被告人失去再犯罪的能力。此外,通过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席会商等机制,统一区域内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标准和尺度,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第三,确保履职路径“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既要“强办案”,也要“强治理”。在“强办案”方面,公安机关要坚持全链条打击制造者、包材提供者、包装者、销售者、分销者等各层级人员,严惩公司化运作犯罪团伙。检察机关要强化实质性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加强对言词证据、客观证据、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涉案数额,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在“强治理”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积极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白酒作坊、包材市场、物流运输行业的整治,要求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相关行业高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且一经发现用廉价白酒勾兑灌装假冒知名白酒、制售酒瓶、纸箱等假包材、物流公司知假运假或不履行收寄验视制度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保有效堵塞假酒流通通道,推动白酒产业可持续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淮北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检察护企”工作要求,聚焦区域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依托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联络站持续为企业蓄势赋能,常态化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