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月18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星海应邀列席濉溪县人民法院2022年第1次审判委员会。此次审判委员会对赵某某交通肇事案发回一审重审案件进行研究讨论,会上王星海检察长认真听取案件承办法官的汇报和参会委员的意见,对该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检察意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涛主持会议。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凝聚法检两家司法合力的重要举措。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司法共识,强化监督与支持并重,维护司法公正,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濉溪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