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第四季度支出情况
时间:2018-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第四季度支出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季度支出数 累计支出数 备  注
合计 15.81 53.84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57 3.5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24 50.3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24 30.65  
          公务用车购置  0 19.67  
文字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3.8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3.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3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2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本季度无购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