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第四季度支出情况
时间:2017-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第四季度支出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季度支出数 累计支出数 备  注
合计 47.24 72.07  
因公出国(境)费 0 0.00  
公务接待费 0.57 7.5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6.67 64.5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07 34.93  
          公务用车购置  29.6 29.60  
    文字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2.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7.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54%,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发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41%,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本季度购置车辆一辆总购置款为29.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