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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1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件(十二)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29日在濉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星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秉承濉溪检察以工匠精神引领检察工作,用立检初心抒写检察情怀工作理念,聚焦持续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职尽责,奋力追赶超越,为实现检察工作争先进位而不懈努力。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咬定的目标,助力发展强劲澎湃。促进民企发展。疫情期间,主动帮扶联系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成效显著,检企同行365”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受到时任省检察院检察长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好评。推进三大攻坚。准逮捕经济金融犯罪135人,已提起公诉129人;帮扶村提前三年脱贫摘帽,村集体年收入达50万元,成功帮助全村68238人持续脱贫;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162人,起诉138人,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28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5件。助推乡村振兴。开展法律宣讲87场,发放宣传资料六万余份,专题《民法典》宣讲50余次。13名检察人员被聘为法治副校长扫黄打非·护苗2019”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专项行动,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根本,拿出的行动,社会治理活力彰显。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2313145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4071907人。受理各类公诉案件34104453人,依法提起公诉29523888人。依法不批准逮捕8251237人,不起诉264303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59人,提起公诉562人,已全部判决。2017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18人,反贪立案数占全市检察机关近40%。职能调整后,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844人,依法提起公诉2745人,判决2339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开展犯罪档案查询3万余人次。认真遵守院领导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200余人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01件,回复率100%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以为民司法为宗旨,提升的本领,法律监督深耕厚植。在刑事诉讼监督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件,撤案12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5件,追诉漏罪43件,漏犯43人,提出刑事抗诉28件,提请、建议提请民事抗诉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2份,检察建议42份,有效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办结。在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55份,纠正脱管漏管35人,发出书面特赦检察建议1717人。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08人变更强制措施,对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27人。依法监督执行涉黑涉恶人员财物共667万余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为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示范品牌单位。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抓住的形势,改革管理释放红利。撤销反贪污贿赂局等3个部门,13名检察人员转隶到新岗位。将原来的15个部门,整合为8个部室。24名检察人员遴选为员额检察官,13名检察人员被任命为检察官助理,优化组建办案团队14个。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等33项,评查案件5985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98,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9次。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7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01件,适用率88.17%被树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作交流发言。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焕发的斗志,队伍形象大幅提升。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党史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监督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开展检务督察62次。坚持正反面典型教育,通报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45场次,组织学习先进典型32场次。提拔使用干部13名,公开招录公务员14名、招考聘任制书记员25名。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测评中,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100%

守望初心勇担当,笃定前行绽芳华。2021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一路步履铿锵,走得愈加坚定,始终以客观公正的专业品质、追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和力求过硬的专业能力担当实干敢作为,尽心尽力抓落实,各项检察工作跃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一、注重在上下功夫,服务大局再创新局面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疫情爆发以来,在做好自身抗击疫情的同时,投身驻点值守、联防联控,无一纰漏。将战时防控能力转化为常态化防控本领,严格办公场所及食堂每日消杀制度,所有会议均全程全员佩戴口罩并间隔落座。坚持时时疫情信息通报、每日零报告和周末、节假日外出报备制度。对外来人员,坚持扫健康码等四必须,对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采取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解决群众诉求。接种疫苗103210剂,引导群众接种疫苗180360剂。全年实现人员零感染、密切接触零发生目标。

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精细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检察职能,高位服务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及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意见15条,服务民营企业17家(次),开展民营企业家座谈会6场,走访民营企业13家(次),收集问题和意见6条,总结交流经验7条,开展深层次监督3次。严防引发或加剧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多做雪中送炭的暖心事。

巩固三大攻坚成果有序化。按照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依法不捕22人,不诉3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年走访慰问帮扶户182家(次),帮助村支两委解决相应困难7项;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场(次)。结合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集约化结合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疫情防控等专项行动,大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留守儿童和贫困户、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开展爱在检徽下系列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借助三官一员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南坪镇、临涣镇两个派驻检察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年为群众解决问题110件,矛盾纠纷源头化解23件。

二、注重在上下功夫,平安建设再现新作为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

罪、黄赌毒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96650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52414人。受理各类公诉案件671898人,依法提起公诉496714人。对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152239人,不起诉105113

依法开展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1人。注重拓展专项斗争空间,严打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型犯罪,依法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48173人,批准逮捕153人、提起公诉137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突出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重大案件坚持先行一步,提前介入66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时刻保持与纪委监察委、审判机关的沟通,积极有效解决办案衔接中遇到的问题。受理市检察院、县监察委移送的张某某受贿案、陈某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78人,依法提起公诉89人,已判决44人。

依法办理涉检信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全年接待群众300余人次、来信来访84件,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处理信访案件36件(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无涉检上访案件发生。积极打造司法救助+扶贫温度检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7人。连续5届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注重在上下功夫,法律监督再添新举措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健全机制为抓手,严防发生错案。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7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01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纠正漏捕11人,漏诉3人,遗漏同案犯6人;提起抗诉案件12件,其中3件已改判。对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3人。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等核心数据均大幅增长,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居全市检察系统第一。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全年教育在押人员280余人,发出权利义务告知书330余份。依法保护在押人员权益,受理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线索5起,全部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检察建议书8份。完善财产刑执行沟通机制,畅通与法院的沟通渠道,提升信息共享和通报核对效果,及时发现立案不及时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强化减假暂监督实效,全面梳理1990年至2020减假暂案件44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并予以纠正。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和强化监督质效意识,不断加大对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力度。落实五号检察建议,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筛查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近200条。审查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3件,其中,提请抗诉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均被支持采纳。协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5万余元,协助6名未成年人索要抚养费。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排查窨井盖115个。筛查有价值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立案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1件,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摸排有价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件,一审立案36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8件、资源保护领域4件、外领域案件14件,行政机关均已采纳并整改到位,诉前检察建议采纳率100%保护大运河淮北段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办案典型案例。

四、注重在上下功夫,深化改革再有新担当

深化司法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案件办理繁简分流,不遗余力狠抓-件比,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全年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3人,按期晋升一级检察官3人。组织开展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被最高检通报表扬。

防止干预司法行为。严格落实防止干扰办案的登记通报制度,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通过全员动员部署、逐月填表报备、定期分析研判等方式,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全年如实上报相关记录54条,无检察人员干扰办案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在设立未检办的基础上,实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统一集中办理。全年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323人,起诉1415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少捕慎诉,不批捕1327人,不起诉610人。扎实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建立,在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等方面实现六个百分百要求。

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实现检察办案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疫情期间保证检察办案工作依法高效便捷进行,全年实现远程提审96件。推进卷宗、证据由纸质化电子化转变,为业务部门摘抄、复制卷宗材料及律师阅卷节约时间成本,制作电子卷宗6711062册。加大检察保密和诉讼档案管理工作力度,实现涉密信息无泄漏目标。

五、注重在上下功夫,队伍风貌再树新形象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思想政治建设日常,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年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5次,召开党史研讨会、主题活动、组织生活会25次,观看红色影片7部,组织赴红色革命场所参观学习255人(次),邀请专家入院授课3次。检察长(副检察长)上党课9次,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30篇。

积极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以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为抓手,定期组织检察技能竞赛、演讲比赛、调研学术研讨等活动,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培养专家型、学者型、复合型检察官。通过集中学与个人学、专题学与平时学、业务培训学与相互交流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让思想上有收获,能力上有提升,形象上有展示。全年参加检察、党政系统各类培训356人(次)。

从严治检筑牢清廉品格。一体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未发现存在六大顽瘴痼疾情况。线上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观看廉政警示片,线下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年制定《规范检察权运行监督工作规定》等制度19项,开展常态化监督和专项督察26次,谈心谈话100余人(次)。

主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召开听证会42次,其中,公开听证41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60条,法律文书58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030件。提供律师阅卷579次,其中,线上阅卷285件(次),刻录电子卷宗光盘311张。在微信、微博等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0条,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52篇。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推进,先后荣获全省检察系统业务管理能手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等省级和市级以上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39个。五年的工作蹄疾步稳,五年的改革锐意进取,五年的成效令人振奋,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一是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只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把准航向、精准发力,盯准目标、全面履职。二是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个主线。只有切实将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推县域各项事业发展,检察工作才能行稳致远。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这个宗旨。只有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举司法之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四是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只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在运用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二是业务短板还需要进一步补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力度还不够大。四是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才短缺等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五是队伍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检察人员作风不严不实。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发展阶段,聚焦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奋力开启濉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22年,我院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敢于担当,在服务大局上靶向发力。找准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切入点,积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产品。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工业发展、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履职尽责,聚焦发力,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持续巩固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二、聚焦办案,在司法为民上永不停歇。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黄赌毒、两抢一盗等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领域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贷等金融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积极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濉溪建设。

三、突出主业,在强化监督上务实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落实到每一起检察案件办理全过程。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办案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创新发展,在深化改革上持之以恒。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依法履职。继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检察辅助人员职能转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政策落实等工作。严格落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等改革新举措,全面推开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根本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诚恳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保障民生。

五、政治引领,在队伍建设上久久为功。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力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转化,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讲政治、守纪律、正作风,把全面从严治检抓得更严更实。坚持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县委、市院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持续整治四风和违规办案问题,努力打造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握新方位,担当新使命,提升新素质,为奋力开创现代化美好濉溪建设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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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术语解释和说明

以工匠精神引领检察工作,用立检初心抒写检察情怀

2018年初,我院为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激励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制定的工作理念。以工匠精神引领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是指务实、敬业、专注、耐心,执着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寓意着检察人对待检察工作要像工匠一样精雕细琢、追求规范和精准。用立检初心抒写检察情怀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所在,是指不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既讲法度,也有温度,牢记使命担当,砥砺前行。寓意着检察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坚定的步伐,抒写司法公正的情怀。

一号检察建议

201810,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五号检察建议

20207月,为进一步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对全国虚假诉讼监督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剖析案件数据,针对人民法院防范与制裁虚假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即五号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包含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程序处理、协调配合、问责制度等方面内容。

四号检察建议

20204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多地出现坠井事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办案及时深入调研,就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4号),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这是历史上第四份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4号,故称为四号检察建议

六个百分百

是指在未检案件专门化、专业化办理中,百分百进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多维度保护。百分百落实性侵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百分百实行不捕不诉帮教工作,坚持捕、诉、防、教相结合。百分百开展在押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保障未成年人特殊权益。百分百提供法律援助,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权。百分百实行犯罪记录封存,为涉罪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改过自新环境。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指政法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使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20207月,中央政法委牵头部署开始试点,2021年起自下而上逐级铺开,2022年完成。

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査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检察。民事检察。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民事虚假诉讼、民事审判违法行为、民事执行活动实施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行政检察。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违法行为、行政执行活动实施监督。公益诉讼检察。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授权对损害特定领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负责办理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及侵害英烈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违法行为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

十大业务

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