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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4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4-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濉溪县第十六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十)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5日在濉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施宏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崛起的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平安濉溪、法治濉溪、和谐濉溪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责任,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为濉溪经济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宽严相济,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73455人,依法批准逮捕205267人,受理公诉案件530726人,提起公诉436658人。严厉打击合同诈骗、抽逃出资等经济犯罪,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对初犯、偶犯、青少年犯罪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168188,不起诉1417,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多措并举,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不断创新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涉检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加强风险评估,科学制定预案,妥善采取措施。二是建立检调对接机制,推进和完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调解工作,全年共成功调处案件16件。三是健全涉检信访案件化解机制。进一步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共受理信访案件89件,接待群众来访237人次,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15人,连续多年保持涉检信访零记录。

依法探索,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我院成立的省内首家驻社区矫正基地检察室的监督作用,先后考察35名矫正对象,依法向出现脱管、漏管的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积极参与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对50名矫正对象进行说服教育,对3名家庭特别困难的人员协调办理低保手续,协助安置就业81人。二是抓好青少年群体教育保护。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建立青少年犯罪案件处理前的社会调查、不起诉后的回访帮教机制,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参与维护校园安全并深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深入乡村、学校、企业开展各类法制宣传30余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50余篇,连续多年获得“平安示范单位”称号

严格标准,有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以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为衡量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审查逮捕工作连续多年实现捕后撤案、绝对不起诉、判无罪三个零目标,审查起诉工作连续多年实现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两个百分之百。

(二)始终坚持惩防并举方针,积极营造勤政廉洁的政务环境

坚决贯彻县委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先”的工作方针,不断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进展。

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117人,其中贪污5万元以上的大案15人,受贿50万元以上的大案22人,挪用公款15万元以上的大案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突出查办县委人大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查办科级干部33人,行政执法人员44。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严肃查办涉农、利农、惠农领域的犯罪案件,查办农村基层干部410。严厉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11,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规范执法,增强办案质效。认真落实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律师会见等制度,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自侦案件连续多年实现移送审查起诉率百分之百、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连续多年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

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教育。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力度,持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深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进行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深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采取提建议、堵漏洞、抓回访的工作模式,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协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全面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继续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公正司法。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1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30人,追捕、追诉到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1起,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量刑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等刑事判决,依法提起抗诉66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9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作执行和解和息诉处理25件,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

加强对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合法权益。与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联席会议5次,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16次,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并得到有效整改,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向在押人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360份,严把收押、期限和释放三道关,连续多年无超期羁押事件发生。

(四)不断加强自身基础建设,积极营造尽职履责的发展环境

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连续多年无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执法亲和力。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观看主题教育片、集中讨论、革命传统教育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进一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确保了干警公正执法。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庭审观摩、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岗位技能。全年先后组织30余人次参加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推进了队伍专业化建设。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检察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上级院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完善执法便民措施,坚持把执法办案过程转化为服务群众的过程,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自身执法监督。健全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检务督察,确保廉洁执法。在强化自我监督的同时,增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就侦查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把评价作为考核执法办案的依据和推动力。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关心重视和各乡镇、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举措有待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 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4年是我县全面推进实力濉溪、活力濉溪、魅力濉溪、美好濉溪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重道远。我们将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巩固、加强、推进检察工作。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法亲和力,为“四个濉溪”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履职与服务并重,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自觉主动把执法办案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紧紧围绕县委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服务大局的举措,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打击与治理并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坚决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和帮教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坚持查办与预防并重,推进勤廉濉溪建设。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突出查办损害民生民利、妨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办案,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加强预防调查、成因分析和对策研究,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维护执法公平正义。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注重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检察建议、检察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五)坚持固本与创新并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确保公正廉洁。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锐意进取、团结奋进的检察队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强的意志、更加坚决的行动,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迈上新台阶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4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