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13日在濉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施宏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县委、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队伍建设,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责任、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濉溪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严厉打击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刑事犯罪。充分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法定职责,1-10月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24件330人,提起公诉389件642人。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投资环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审查起诉了原濉溪县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经理袁某贪污案等社会影响大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二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新的办案方式,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依法惩治犯罪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共对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9件102人,不起诉10件11人。三是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处置涉检信访机制,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完善信访接待工作机制,深入排查化解涉检信访,健全首办责任制,综合采取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政策引导等措施,综合运用联合接访、带案下访、救助救济等手段,扎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平息社会矛盾。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服务发展、取信于民。一是大力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强化举报宣传和线索管理,加强与纪委、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大力提升发现犯罪的能力,集中优势力量突破重大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5件18人,其中贪污5万元以上的重大贪污案件6件11人,受贿5万元以上重大案件1件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目前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14件17人,并移送审查起诉,正在侦查1件1人。二是严肃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紧紧抓住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开展打击和预防涉及民生民利领域中职务犯罪活动,到县药监局、工商局等单位进行法律宣讲。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新进展,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4件5人,依法查处了濉溪县“2011.12.14”农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涉嫌渎职犯罪的原百善镇城建所副所长马某。三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探索侦防一体化机制,在重点领域和行业推行预防介入侦查工作,增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为濉溪县信用联社、民生中学等单位举行法制教育讲座,在多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4份。
(三)着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努力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刑事立案监督方面,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18人。在侦查活动监督方面,依法纠正漏捕漏诉,纠正漏捕9件14人,纠正漏诉6件10人。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扎实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1件16人。二是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共开展安全防范检查36次,查出违禁物品12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管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建立监管场所重大事故调查检察工作制度,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各个诉讼环节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三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立案6件,提请抗诉6件,同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认真细致地做好不予抗诉案件的息诉服判工作,使当事人主动息诉11件,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10件。四是切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涉法、涉检上访。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实名反馈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开门接访”制度。共接待来信来访132人次,检察长接访62次,受理各类控申举报线索54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流、办理。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实践活动,集中解决了一些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认真实践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积极宣传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党员吴群同志等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奋发向上的氛围,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监所工作业务能手张志强同志、淮北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陈健同志等先进典型。二是扎实抓好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环境。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契机,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干警赴西北政法大学培训,采取在线学习、岗位练兵等措施,努力提高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参观淮北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多年来我院无一例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四是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通过谈心、内部论坛等多种形式的沟通和交流,院党组更加了解干警工作和生活情况,问计于干警,调动了干警参与本院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登山运动、道德讲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在全院营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为检察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积极推行规范化管理,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把规范化管理作为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做到细化、具体化。一是加强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全国检察机关执法规范》,重新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业务规范及执法行为规范,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实现对办案各环节的全程动态监督。严格遵守办案工作区规定,坚持看审分离,办案区规范运转,保证了办案质量,确保了办案安全,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强化执行责任。把队伍管理、业务工作、制度落实、职责权限和奖惩措施,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规定,专门成立由纪检组、政治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督查小组,党组成员带队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实行院领导和中层干部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干警违法违纪连带处罚责任制,初步形成了以责任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的新格局,有效规范了工作秩序和干警行为。三是加快推进科技强检。加大转移支付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利用装备专款加强装备现代化建设,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专网平台全面使用,办公办案条件显著提高,为科技强检、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新刑诉法即将颁布实施,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二是案多人少,高素质人才缺乏,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较少。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3年是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新的挑战。我们将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巩固、加强、推进检察工作。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努力为濉溪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县域工作大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贯彻落实县委部署同检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找准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调整,认真研究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查办重大工程建设、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发生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民生的各类犯罪,努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二)围绕社会矛盾化解,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治安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全面推进释法说理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围绕查办职务犯罪,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着力解决职务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注重转变侦查模式、完善侦查机制、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围绕强化诉讼监督,更加注重维护公平正义。抓住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和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不断完善对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深化诉讼监督工作效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围绕公正文明执法,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法治观念和执法理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干警全员培训,继续组织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强化检务督查,严明执法纪律,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丰富检察干警文化生活,全面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队伍凝聚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牢记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推动濉溪科学发展、促进濉溪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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