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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检五色花】“从业禁止”——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出新招
时间:2022-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本院办理了一件村卫生室医生对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实施猥亵的案件。案件被告人刘某某为满足性欲,利用医生职业的便利,在诊疗过程中通过抠摸隐私部位的方式对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实施猥亵,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本着零容忍,从严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我院在向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款的规定,提出我县首份涉及未成年人的从业禁止令,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医疗相关职业,从空间上隔离刘某某对未成年人的接触,抑制其再犯罪的可能性。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存在再犯率高,特殊身份作案等常见特点,适用从业禁止作为一种保安处分措施,主要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人起到震慑作用,预防其再次犯罪,同时可以降低未成年人被性侵的风险,最大限度的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下一步,濉溪县检察院将会同公安、法院、司法、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部门,共同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多种方式,合力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构筑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