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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检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相对不起诉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2020-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青春是诗人笔下绚丽的花朵,是乐曲家歌唱着的动人曲目,是画家笔下挥洒的优美画卷,是无论多少华丽词语都黯然失色的朝气蓬勃。然而短暂的青春韶华,有时可能会因为冲动而失去了理智,因为过失而失去了机会。而这人生刚刚启航的过失,可能会使他们黯淡一生。如何保护青少年阳光成长,迎风启航,是检察机关尤其未检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职责所然。近年来,濉溪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助力未成年人成长,如法制宣传,发送检察建议,启动不起诉等措施。近日,我院先后对两起青少年犯罪案件相对不起诉,充分发挥教育,挽救的刑事措施,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下,人民检察院既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做出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是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好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某某被判刑了,周围的人很容易给他们贴上“这个人是罪犯的标签,然后告诉亲友要远离他,尤其青少年,人生才刚刚启航,就被贴上这样的标签,对其以后的生活以及教育、拯救这类人员都不利。刑罚不仅具有打击犯罪的功能,还有教育、挽救的功能。在当前社会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规范直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辅以完备的帮教措施,避免其再犯罪,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会更好。 

       20209月,我院先后对两起青少年犯罪进行了不起诉处理,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一起青少年聚众斗殴案件,涉案两名未成年人,两名刚成年的青少年,四人因琐事在校园发生争执,后四人约被害人某日晚到濉溪县某中学厕所内相见并预备打架,到达现场后,四人与他人因言语不合发生斗殴,后因及时制止未造成伤害结果。该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先后询问、讯问双方当事人,走访了四名嫌疑人的家庭和所在学校,听取了辩护人,监护人及被害人的意见,得知两名刚成年的青少年刚刚考取了大学,且系初犯、偶犯,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本案尚未造成损害结果,案发后四名嫌疑人积极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对本案进行了听证,在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被害人、辩护人的各方意见后,考虑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我院给予了四名青少年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四年青少年目前已进入大学正常学习、生活,他们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20209月15日,我院再次对青年在校大学生牛某启动了相对不起诉程序,牛某在放暑假期间,在骑电瓶车外出锻炼的路上,因观察疏忽撞到一名正在过马路的老人致其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牛某及时报警,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牛某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真诚向被害人家人悔过道歉,取得了被害人家人的谅解,被害人家人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承办检察官考虑该案系过失犯罪,犯罪嫌疑人牛某仅19岁,某校在校大学生,如果起诉会被贴上曾经犯罪的标签,对其以后的人生发展十分不利。同时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特别程序和相对不起诉的相关规定,检察官充分考虑该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给予了牛某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在收到不起诉决定的结果后,19岁的牛某热泪盈眶,对检察官表示感激。 

  相对不起诉最大限度地在法律框架内彰显了司法关怀,既让青少年们感知法律的威严,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会让他们对今后的学习、生活更加珍惜,这是濉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利用相对不起诉助力青少年发展的典型案例,也是我院在探索未成年人检察成长道路上的大力举措,为检察机关服务青少年发展,服务社会未来发展贡献更多更好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