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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正义或许迟到,但从不缺席!
时间:2020-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2月20日,被害人马某报案称:被人套路贷。濉溪县公安局于2019年4月10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濉溪县公安局申请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对该案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引导。濉溪县公安局于2019年6月10日向我院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侯某、陈某、赵某、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虛假诉讼罪。

  犯罪嫌疑人徐某2016年至2018年在淮北市相山区国购广场开了一家“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实为小额贷款公司,该组织向多名被害人进行放贷,攫取经济利益。通过制造资金给付凭证、虚假借款合同等证据,以各种借口单方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偿还“虛高借贷”。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由徐某纠集陈某、赵某、侯某、张某等人,采取滋扰、威胁、恐吓、泼粪、堵锁芯等手段进行催债、被害人在被逼无奈下,按照徐某等人要求,向徐某、侯某提供的虚假出借人借取虚高借款,以贷还贷,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实施各类犯罪,逐步形成以徐某为首要分子,以侯某,陈某、赵某、马某,张某等20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5月27日向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濉溪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上午开庭审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仲涛,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志林到场旁听庭审。

  徐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这股恶势力成为危害社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既是对民众利益的恶意侵占,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和挑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我们不希望罪恶越来越多,但如果还有隐匿掩藏的罪行和黑恶势力,必须将其暴露在阳光与法律面前,接受正义的审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必除、除恶必尽”的应有之举,更是“罪有应得、恶有恶报”朴素价值观的体现。

这里,我们也要正告那些妄图铤而走险、顽固对抗社会的人,正义终究要战胜邪恶。无论何时,法律的神圣、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不容损害,唯有如此,我们的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唯有如此,社会才能长治久安;唯有如此,国家才能国泰民安富强昌盛而对黑恶势力犯罪严历打击、坚决铲除,不仅是增强全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追切要求,更是将濉溪县建设为安全稳定,依法治县的应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