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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检察院强化监督管理经建议使5名罪犯重新收监执行
时间:2015-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濉溪县检察院监所科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管理的监督新方法、新方式,强化对管理机关履行职责的监督,实行动态化监督,将监督落到实处。通过与司法局、法院、公安机关联动的方式,监所科干警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对涉及到重新犯罪以及因不服从管理符合收监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司法机关及时提请收监执行。2015年濉溪县检察院向司法局发出五份启动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五名社区矫正对象都已被收监执行。对五名矫正对象的收监执行在维护了法律权威的同时,也有力地震慑了部分不服从改造、对社区矫正管理认识不足的矫正对象。

   5名社区矫正对象涉及到重新犯罪的有三名,其中两名都是因为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逮捕,另外一名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另外两名矫正对象都是因为受到三次警告处分后被提请收监执行,例如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因拿刀捅伤被濉溪县法院判三缓三,201458日开始接受矫正,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监管受到三次警告处分,张某某的妻子2015215日向司法所反映张某某于214日又要拿刀砍她,希望对张某某撤销缓刑,濉溪县检察院在得知消息后及时向司法局发出对张某某启动收监程序的建议。

针对今年收监执行的情况,濉溪县检察院监所科与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各司法所召开联席会议,强调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过程中将最近几年收监执行的案例进行重点教育案例,特别是对驾驶机动车的矫正对象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对受到过警告处分的矫正对象严管理。

(濉溪县检察院 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