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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时间:2025-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6月11下午濉溪县检察院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此次谈话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仲涛主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阳,派驻县政法委纪检察组组长张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惠芳和新任职的6名干部参加

会上,谢惠芳同志宣读了任命决定。参加谈话的6名新任职干部依次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谈话为新起点,牢记嘱托,廉洁奉公,心存敬畏,谨言慎行,做政治上靠得住、事业上顶得上、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

张黎同志指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组织关心和爱护新任职干部的实际行动。检察干部肩负维护公平正义、守护法治尊严的使命,责任重大,必须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张阳同志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二是要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把洁身自好作为第一关,练就过硬本领,自觉同形形色色的特权思想作斗争,管好“身边人”,净化社交圈,防止被围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是要扛起责任担当,以优良作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带头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落地见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四是要注重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时刻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困难面前勇挑重担,以自身模范行动,带动周围同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此次廉政谈话新任职干部敲响警钟、划出红线,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下一步,濉溪县检察院将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紧盯“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