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县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习教育行动自觉,切实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利契机,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把握重点任务,一体推进学习教育“学查改”。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清醒,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抓作风、改作风。要主动对标对表,从自身出发,对照“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进行深刻自我剖析。要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做到真改实改、改出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要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学、带头抓。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学习教育同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进检察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做到一起抓、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