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犯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一种补充性保障制度。濉溪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原则,真正做到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国家司法救助的检察温度。
近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及时办理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刑事案件被害人赵某因他人交通肇事致死,法院判决被告民事赔偿,被告赵某无力支付赔偿,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害人母亲身患疾病,家中有年幼孩子需抚养,生活负担重,经济十分困难。其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的规定,我院及时予以救助。让受害人近亲属在中秋节前,感受到检察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