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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应急管理局“府检联合”就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调研座谈
时间:2022-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监督工作,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安全。5月23日下午,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仲涛带队调研组来到县应急管理局就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向县应急管理局送达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详细讲解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并查阅了近年来事故案本台账。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若文就近年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说明,就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副局长任明亮总结说明了历年来全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详细解说下一步行政执法计划。同时,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检查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融合,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

   调研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监管执法等方面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八号检察建议”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导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作为重要抓手,共筑安全生产防护墙。二是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通过对企业暗访、约谈企业负责人、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协作沟通,密切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发挥执法震慑,强化事前预防,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持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沟通,对于生产安全不合规的企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督促企业整改,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为构建“安全濉溪”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