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濉溪检人民检察院学习传达中央政法委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
时间:2021-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2月24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李志林向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 

 今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中央政法委已经多次公开通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干警主动记录填报的典型案件。这次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的六起案件有: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政协原主席李学谦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云南省保山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杨光银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案等。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通过这次学习,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加深了对“三个规定”的理解对于通过非正常途径打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做到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