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上午,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继红受检察长毛强委托列席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此次审委会会议讨论了本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马某某与周某某、刘某某与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周继红就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同时充分听取审委会讨论意见,做好总结,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