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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河长+检察长”
时间:2021-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协调督导职能,协同推进河长湖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及河长湖长协助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促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推进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加大侵害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526日上午,濉溪县“河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在县水务局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就如何充分发挥好检察监督作用,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推动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和涉河湖问题整改等展开座谈。与会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做好河湖生态保护工作,需要检察机关和河长制办公室的协作配合、凝聚起河库生态保护的合力。一是要深化认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树立双赢共赢多赢和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理念,依法推进协作机制的落实。二是要强化协作配合,按照协作机制的要求,把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和实效。

下一步,本院与河长办及相关责任单位将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依托,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建立健全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解决执法问题,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开展业务交流,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助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建设,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