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适用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制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濉溪县公安局、濉溪县检察院、濉溪县司法局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在濉溪县检察院六楼活动室召开了未检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濉溪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仲涛,濉溪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李锋博,濉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庆九,濉溪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李居杰,濉溪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王飞,濉溪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道爱,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蔡跃文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院未检办负责人向与会人员详细阐述了召开此次座谈会的背景和意义,介绍了近年来我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随后与会人员就濉溪县公安局、濉溪县检察院、濉溪县司法局三部门联合拟定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进行了研究探讨,达成了一致意见。
周庆九同志强调,本次座谈会对濉溪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很有意义。今后濉溪县公安局在处理未成年人工作时将做到,一、程序上简化,防止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成立专门组织,由专人负责对接工作,从而有序推动工作进行;二、流程上重视,加强对办案民警的培训,提升专业素质,提升办案的软硬件条件;三隐私上保护,加强未成年案件的保密工作。
仲涛同志强调,未成年人工作需要我们多部门联动协作,才能不断促进其完善。今天会议的召开对确保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落到实处,提升案件质量都有极大的意义,会后,我们将对会议中司法局和公安局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从而进一步完善未检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多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力争在未成年人工作上达成共识,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