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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
时间:2021-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示,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八)检察监督权行使不充分;办案过程中未能全面、细致的进行侦查活动监督、立案或撤案监督;

(九)财产刑执行监督不到位、不及时。财产刑执行检察中存在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等现象,缺乏新的监督手段;

(十)对公开审查听证程序应用不多,回应群众对司法公开新要求不够;

(十一)案件流程监控深度、广度不够。监控问题主要是案卡填录、法律文书公开、超期预警这三种,现阶段监控重点还停留在传统程序性事务上,而对于及时依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监控较薄弱。且监控方式以口头监控为主,监控力度较弱,需进一步完善口头监控提醒,形成预防与发现后及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整改相结合的监控模式。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继续深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顿,推进查纠整改环节走深走实,高质量完成政法战线全面整治顽瘴痼疾任务,圆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监督受理的时间和渠道

监督电话:0561-606503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邮政地址:濉溪县人民检察院

邮政编码:235100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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