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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区矫正监督模式,七项举措严防脱漏管
时间:2015-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监督机制,多措并举,强化对司法局的检察监督,严防矫正人员出现脱、漏管,取得连续三年无脱、漏管的佳绩。濉溪县司法局管理的矫正人员平均600余人,高峰时达到800多人,由全县12个司法所管理,存在着矫正人数多、分布范围广、外地法院判决多的特点,针对严峻的形势,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化监督为指导,多项举措严防矫正人员脱、漏管。

一是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制度。为了方便信息交换,濉溪县人民检察院与司法局、法院、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制度,要求矫正人员同时到监所科、派出所、司法所、公安局治安大队亲自送交《通知单》盖章报到后再入矫,避免了由于监管部门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漏管。

二是强化对矫正人员的教育。在矫正人员到监所科报到后及检察人员在驻社区矫正基地检察工作室办公时,由监所干警向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在长期的教育过程中总结出了“例理礼力利”五字诀教育法。例,即,用案例教育,就是以典型案例进行教育,特别是因不服从监管被收监执行的案例,结合现实社会中迷途知返、浪子回头的正面典型案例,使其树立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和希望,从而积极融入社会,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礼,即用礼仪教育,就是以相互尊重、相互配合进行教育,树立对事不对人的社区矫正理念,对于每一个社区矫正人员,不分民族、年龄、贫富、职位、亲疏远近,首先要尊重他们的人格,然后对其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矫正。理,用道理教育,就是以讲道理、讲方法进行教育,用大家公认、人之常情的常识与其交流,探讨自己究竟错在什么地方,从而做到口服心服。力,用权力教育,对于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矫正人员,利用国家力量进行惩处,使其充分认识到的法律的严肃性及惩戒性,使其不敢违规、不想违规、不能违规。利,用利弊教育,就是分析利害,权衡利弊进行教育,对社区矫正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分析,包括其行为给受害人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给自己及家人造成的伤害、给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使其全面了解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做到内心上的忏悔。

三、电话走访制度。针对监所科干警警力短缺的现状,监所科干警采取每周对矫正人员打电话的形式进行走访。做到“五问”一问接电话时是否在淮北市里;二问每月是否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三问是否有未请假私自外出的情况;四问司法工作人员是否有吃拿卡要行为;五问家庭、生活是否有变故。对无法联系的矫正对象由司法所进行查找并说明原因,一个月内未能查找的及时启动收监执行程序。

四、查看矫正人员档案。认真组织好每月一次对司法所的社区矫正监督检察,深入全县司法所进行档案检察,做到“七核查” 核查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档案是否齐全;核查矫正帮教小组是否落实;核查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思想汇报是否及时;核查社区矫正人员的请假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核查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变更执行情况;核查司法行政机关适用警告处分备案情况;核查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及时建议收监执行。

五、建议善于运用警告处分制度。2012年派出所将矫正人员及档案正式全部移交给司法所,司法所刚开始管理矫正人员时存在着矫正人员脱、漏管较为严重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如何处理。针对以上情况,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司法局充分警告处分制度,对凡是不服从管理的特别是不按时报到,打电话通知拒不到所报到的一律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细化警告处分程序。

六、应用手机定位等技术。借鉴经济发达地区司法机关的经验做法,濉溪县检察院建议司法局让矫正人员配置定位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对于经济困难的矫正人员由财政负担定位手机费用,通过大屏幕显示矫正人员的实时位置,并对私自出市的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七、信息定期交换制度。经与司法局、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定于每月月初互相交换掌握的矫正人员信息,每月月初将监所科干警掌握的矫正人员花名册与司法局掌握的矫正人员花名册进行比对,法院将一个月内判决缓刑、管制的人员名单与司法局掌握的矫正人员花名册比对,查找司法机关有无漏管的矫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