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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飒爽巾帼竞风流
时间:2015-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濉溪县检察院女检察官吴颖事迹

吴颖同志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1年通过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濉溪县检察院工作。入院之初,即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被评为优秀学员。2013年被评为“淮北市民行业务能手”, 2014年获濉溪县“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5年获得淮北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22月吴颖同志进入公诉科工作,在此期间,她通过认真钻研业务知识,虚心向单位同事学习办案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主动参与本院及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知识竞赛,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工作方法。在新入职的第一年便在科室人员的帮助下办理公诉案件49件。该年度因工作突出,成绩显著,吴颖同志被评为院先进个人。

20132月,吴颖同志接受领导安排,调入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但同时将公诉科工作作为其B岗岗位。为尽快适应了新的工作任务,同时处理好民行A岗和公诉B岗的工作;她努力理清工作思路,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虚心向科室的前辈们请教工作方法,加班加点,最终很好的应对了两个工作岗位带来的压力。并且在五个月后的淮北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表现优异,被评为“淮北市民行业务能手”。

20132月至3月,为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检察申请监督案件需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的规定,按照上级院要求,吴颖同志随民行科室工作人员展开集中清理积案专项活动,最终圆满完成积案清理任务,后被省检察院予以表彰。4月起,吴颖同志随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科室人员深入乡镇,开展“民行检察 与民同行”为主题的民事行政检察专项宣传服务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展板、现场咨询等方式,着重宣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的相关规定,旨在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进一步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内容、职责和程序,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申诉权;同时通过展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公信力,扩大民事行政检察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自活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现场接待咨询群众数百人,为他们提供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取得了良好好的社会效果。2013年期间,吴颖在协助科长办理民行案件29件的同时,完成B岗公诉案件16件。2014年间在办理民行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与县法院进行有关民行案件办理的会签文件的筹备工作,后县检察院与县法院成功签署会签文件三份。

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吴颖同志服从上级安排,还参与协助县院控告申诉科室申报全国文明接待室的工作;作为法律宣讲团成员,协助县院预防职务犯罪科进行了“百场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进乡村”活动。

另外,她还积极参与县院妇联组织的各项活动,建言献策。结合自己进乡镇宣传的经验,提出“采取统一组织全院女干警进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教育活动,在其他科室进乡村进厂矿进行法制宣传之时,安插人员同时进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宣传的方式”解决了县院妇委会无法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宣传进乡村常态化的困境,得到了县院妇委会成员的广泛赞扬。后因表现突出,被选任为县院妇委会组织委员,并与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工作的同时,她不忘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个人素质,积极参加各种学习讲座、能力培训班,并先后独立完成理论文章四篇《浅谈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试论民事检察监督中的调查权》、《化解矛盾助力和谐 介入引导执行和解》、《浅析基层检察机关公信力建设》,其中《浅谈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被《安徽检察》采纳发表。

                                                                (张大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