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濉溪县检察院在该院检察宣告室内,对一起交通肇事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布,这也是我市首例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
在公开宣布过程中,承办案件检察官向参与人介绍了这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核实了被告人的基本信息,阐述了对本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最后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确认无异后,书记员把不起诉决定书当场送达被不起诉人祝某。承办案件检察官对本案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对祝某进行训诫,让旁听宣布的参与人更好地了解法律。
不起诉公开宣告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种保障,有利于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促进规范公正司法,同时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更好贯彻,在人文办案的同时,又不失法律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